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2021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22号)下达我市宣汉县文化馆薅草锣鼓(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保护补助40万元,下达我市渠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竹编(渠县刘氏竹编)2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1)薅草锣鼓(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举办第十一届薅草锣鼓赛歌会暨万达开薅草锣鼓传承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举办成渝双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活动;对薅草锣鼓进行保护、发展和传承;出版薅草锣鼓音乐读本。
(2)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竹编(渠县刘氏竹编):全年非遗项目的传承和教学。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达州市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用于年度重点项目保护补助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自评得分92.45,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2021年我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下达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目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竹编(渠县刘氏竹编)已及时划拨国家级传承人刘嘉峰,资金使用率100%;薅草锣鼓(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项目资金使用334896元,资金使用率83.72%。
传承人经费到位后,由单位财政大平台统一管理,并经由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并盖章后按程序发放给传承人刘嘉峰。符合国家财政部门专项经费使用规定。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各用款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国家级传承人经费已发放给国家级非遗项目《渠县刘氏竹编》传承人刘嘉峰,用于国家级非遗项目《渠县刘氏竹编》的师带徒、教学培训。
2.薅草锣鼓(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项目,已举办第十一届薅草锣鼓赛歌会暨万达开薅草锣鼓传承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完成对薅草锣鼓进行保护、发展和传承年度任务;已出版薅草锣鼓音乐读本。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出版薅草锣鼓音乐读本2500册,制作薅草锣鼓纪录片和宣传片各1部,开展万达开薅草锣鼓交流会1次;全年开展竹编项目培训天数252天。数量指标完成率83.33%。
(2)质量指标。参加非遗项目培训合格率达100%,传承对象已经掌握项目核心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发放到位率100%。质量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因疫情影响,原计划召开成渝双城非物质文化交流会延迟到2022年5月召开,时效指标完成率8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成本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举办万达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关于万达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和传承体系;非遗项目宣传纪录片的制作,薅草锣鼓音乐读本的出版发放,进一步对非遗项目进行保护、发展和传承;非遗活动参与人才逐年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通过非遗项目实施,形成了非遗保护发展和传承的长效工作机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单位资料上报汇总,参加非遗培训的人群满意度100%以上。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非遗传承人培训和培养力度不够;二是非遗项目学员增收程度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传承培训;二将加强师带徒的教学和传承方式,改进教学重点,促进学员增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自评表要求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自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文旅厅《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两个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将其上报的自评情况据实汇总,直接汇总形成我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指标,分配各指标分值,完成区域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4:达州市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