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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 省财政厅: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132号)文件下达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工程160万元,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标准核定。我局商同达州市财政局后,分别下达宣汉县和万源市各80万元,以《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委宣传部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教〔2021〕46号)文件下达,明确宣汉县完成樊哙镇多功能运动场、桃花镇多功能运动场、黄金镇多功能运动场和黄石乡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万源市完成太平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长坝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沙滩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万源市永宁镇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于2021年10月底,全部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宣汉县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下达万源市2021年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0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建设有乡镇级(街道级)健身设施的乡镇和街道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宣汉县和万源市这两个脱贫地区共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建设项目:打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按期完成了年初备案绩效目标,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8个,完成数量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改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8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8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体现了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体育活动的繁荣和体育氛围营造,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近1%,国民体质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稳步提示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在我市两个地区实施较好,绩效目标没有偏离。
但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体育基础设备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当地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社区体育设备设施管理不够,没有及时维修维护和更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2021年度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体育总局 | 地方财政部门 | 达州市财政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宣汉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万源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160 | 100% | 1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60 | 16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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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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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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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引导和支持乡镇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引导和支持8个乡镇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 | 8 | 8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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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 | ≥99% | 100%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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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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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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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 | ≥3% | 1% | 10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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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质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1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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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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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90% | 91% | 91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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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90 | 80 | ||||||
总分 | 100 | 90 | ||||||
填表说明: 1、自评表总分由预算执行得分与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共计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分值10分,绩效指标分值90分,其中: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细化设定各三级指标分值。 2、“全年预算数”为各项目对应全年批复预算数;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金额应与所提供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及支付凭证相符; 4、“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5、“执行率”计算公式为全年执行数(B) d 全年预算数(A);资金执行率得分=10 c 执行率,如执行率不足100%,需填报“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6、年度总体目标中预期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据实填写,简要概括该项目当年目标及完成情况; 7、“绩效指标”中“三级指标”及“年度指标值”,应以项目申报时的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执行计划表为准; 8、“绩效指标”中“实际完成值”应对照年度指标值据实填写完成情况,如未完成,需逐项填报“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9、“绩效指标”中“得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分: (1)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2)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得分为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并适度扣分;若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扣分;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如涉及市、区级自评结果汇总,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的80%(含)-80%、60%(含)-80%、0%-60%合理确定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