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文体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达州高新区社事局,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事局,市文体旅游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达州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市本级相应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人员材料,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自行开展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如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县(市、区)职改办向市文体旅游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作家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作〔2022〕61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5日
个人初次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审核期间可返回修改。
四、申报方式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向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定1名管理人员,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同时在相关表内的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负责人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有关精神,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工作单位,或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地申报,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部门审核: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和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五、网上申报资料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考试情况、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信网查验结果或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和《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10.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公示情况(扫描时只扫描公示页)、单位公示结果分别进行扫描。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1.委托评审函扫描件。自主评审需委托市文体旅游局评审的单位,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六、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不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五)职称申报联系人:吴仕春,联系电话:0818-2389394。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