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推荐,达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现场对标评定,2024年4月3日党组会议研究,拟批准渠县龙嬉谷旅游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0日),若对公示景区有异议,通过电子邮件1060862167@qq.com或电话0818-2134501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达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