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执法监管为抓手,大力开展娱乐场所整治,全市26家娱乐场所因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被查处。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促进娱乐场所依法经营,现将案件当事人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当事人名单 |
1 | 达州市通川区御座娱乐演唱城 |
2 | 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 |
3 | 达州市通川区八号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4 | 达州市通川区星辉金殿文化娱乐中心 |
5 | 嘉州阳光娱乐会所(通川区) |
6 | 达州市星禾娱乐有限公司(通川区) |
7 | 达州市快乐玖区娱乐有限公司(通川区) |
8 | 达州乐众娱乐有限公司(通川区) |
9 | 万源市凯迪音乐会所 |
10 | 万源市唐人街娱乐有限公司 |
11 | 宣汉蓝梦星光演唱城 |
12 | 宣汉辰悦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13 | 大竹县森江桅嘉文化娱乐馆 |
14 | 大竹麦卡欢畅迪娱乐有限公司 |
15 | 大竹阳光国际娱乐会所 |
16 | 大竹县潮派娱乐俱乐部 |
17 | 渠县名门汇娱乐有限公司 |
18 | 渠县天星镇魔卡派对娱乐城 |
19 | 渠县汇龙娱乐会所 |
20 | 渠县宾丽娱乐有限公司 |
21 | 渠县南宾壹号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22 | 渠县金岸凤凰商务会所 |
23 | 开江县友客派对练歌房 |
24 | 开江县欣欣好声音练歌房 |
25 | 开江和胜合娱乐有限公司 |
26 | 开江县金尊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以上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在下一步工作中,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持续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协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文化市场领域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