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达州旅游市场秩序,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我市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通报近年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三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案情概要:
2025年3月26日,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川富贵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江服务网点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旅行社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34名开江游客赴雅安三日游,存在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四川富贵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旅游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和规划旅程时,务必重视并妥善签订旅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