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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修订“引客入达”奖励办法,提标激励旅行社拓市场
2025-09-08 11:38:27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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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修订印发《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内外组织市外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在市外宣传推广达州文旅资源产品的市内旅行社给予多项资金奖励。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截止。奖励项目涵盖汽车旅游、铁路旅游、航空旅游、研学旅游、境外组团、规模累计及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等。

●申报需提交——

团队电子行程单、住宿及消费凭证等材料

●申报单位需满足——

依法设立、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组织游客在达住宿至少1晚且游览1个(含)以上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

●以旅行社组织规模累计获奖励

全年累计组织市外境内游客——

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奖励1万元

2000人(含)至3000人(不含)→奖励3万元

3000人(含)至4000人(不含)→奖励5万元

4000人(含)至5000人(含)→奖励10万元

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再奖励1万元

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

200人(含)至500人(不含)→奖励2万元

500人(含)至1000人(不含)→奖励4万元

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奖励9万元

2000人(含)以上→奖励12万元

◆奖励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

◆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主办单位: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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