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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达州旅游市场秩序,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我市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通报近年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四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案情概要:
2025年6月10日,达州市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达州市茶马古道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检查时,发现该旅行社以“边城有约一脚踏三省双汽3日游”为旅游线路所招徕13名游客,并签订旅游合同,合同约定“旅游者同意采用拼团方式拼至耍嗨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达州分社成团”,旅游行程已实施完成。然而达州市茶马古道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耍嗨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还未注册成立之前便与之开展旅游委托业务,存在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达州市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达州市茶马古道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对于保障旅游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和签订合同时,务必重视并审查委托社的相关资质,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