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出版物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全市范围内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和全市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督察、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以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打造一流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纪律作风硬、战斗力强”的高素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对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要把执法队伍人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县(市、区)除了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面向社会招考,补充编制空缺,不断充实队伍力量以外,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二是开展对口交流。2015年市、县两级文化执法队伍要以贯彻落实文化部《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为契机,按照达州与扬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安排,深入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我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制度。极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案件责任考评制度。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系隶属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8人,现有在职职工14人,退休职工1人,遗属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2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万元,专项支出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我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市场执法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劳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万元计划用于文化市场执法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按中央省市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精神要求为保障文化市场执法和交流学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2015预算公开附表
2015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