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3 22:14:40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文化艺术中心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达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基本职能有:贯彻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繁荣和发展文艺事业作为首要任务;抓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力争多出精品力作,活跃城乡舞台艺术;组织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重大艺术项目;参与省级、国家级重大调演比赛活动;开展艺术研究、艺术培训和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市场经营服务,争创两个效益等相关工作。

  (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坚持文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要求,利用文艺的独特形式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鼓劲添力。

  2、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进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高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教育。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岗位的职位特点,加大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创造条件对青年演员提供更多的外出学习观摩和舞台表演机会。不断提升为人民创作演出高质量文艺作品的本领和水平。

  4、加强党风廉政及工作制度建设。时刻把党风政风和规章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现实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和程序。

  5、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工程规划。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创作目标要求,在持续进行小品、声乐、器乐等作品新创的同时,重点争取创作排练一台大型剧目,在2017年取得成绩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6、加强精神文明、安全维稳、职工生活等方面工作。为实现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7、为普及和传承传统文化, 2018年度精心组织排练优秀剧、节目、进校园、下基层、将传统文化精髓注入青少年的心里;培养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爱好,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文化艺术中心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现有编制122人,实有在职职工122人,退休职工146人,遗属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化艺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485.1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4.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上年结转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上年结转有所增加,同时2017年因在职转为退休,减少了在职人数,引起2018年预算中人员经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增减相抵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7年减少4.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485.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2万元,占0.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90万元,占99.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4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40万元,占97.19%;项目支出41.72万元,占2.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5.12万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4.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上年结转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上年结转有所增加,同时2017年因在职转为退休,减少了在职人数,引起2018年预算中人员经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增减相抵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7年减少4.1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8.9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主要是2017年在职转为退休减少在职人数,引起2018年预算中人员经费减少,从而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3.40万元、占7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0万元,占17.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0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112.40万元,占7.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3.4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4.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9.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邀请专家打造剧节目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演员演出乘用车1 辆,流动舞台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文化体制改革时2台车已转给公司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文化艺术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文化艺术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文化艺术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演员演出乘用车1 辆,流动舞台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文化艺术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达州市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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