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3 18:15:27

各县(市、区)文广(体)局,市文物管理所:

今年612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认真做好遗产日各项活动,请做好下以工作: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第六个遗产日活动的主题和宣传口号,结合本地实际,在文博机构、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地方,积极悬挂、张贴展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2011年度文化遗产主题和宣传口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让文化遗产日活动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文化文化遗产、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积极举办各种展览、讲座。各县(市、区)要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立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咨询台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讲座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册,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小学生参观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通过开展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活动,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让全民切身体验文化遗产、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活动结束后,请各地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1615日前上报我局文化艺术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国民(电话:0818-2533095 邮箱:dzww2008@163.com

附件: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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