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体)局、市电影公司、红旗、海逸影城: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观看电影〈雨中的树〉,进一步深化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影片发行放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局成立影片《雨中的树》发行放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隆毅同志任组长,税建国、杨大林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税建国同志兼任(电话:15983856999),联络人:王泓尹(电话:18682887936、2389377)。成员由市(县)文广(体)局长、分管副局长,市电影公司领导,红旗、海逸影城经理组成。发行放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影片《雨中的树》在全市的发行放映及技术保障等协调工作,提高放映质量,确保放映安全。
二、红旗、海逸影城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具体做好市级、通川区、达县机关团体观看影片的放映工作。责任人:刘玉霞(电话:13079019167 18982817710)、张平(电话:13808242068 2135009)。 万源、大竹、渠县的放映任务由市电影公司承担并负责放映设备的组织,影片购买及技术保障。发行放映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根据当地县(市)委组织部安排,文广局的具体实施办法放映。责任人:万源、大竹、渠县文广局局长,市电影公司王国雄(电话:15882992678)、张勇战(电话:13700925500)。 宣汉、开江的放映工作由宣汉、开江文广局负责实施。
三、各县(市、区)文广局要加强与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报,予以高度重视,按照讲政治、讲纪律的要求,做到责任明确,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认真完善放映预案,严格技术保障措施,实现放映零故障,确保放映效果。各县(市、区)文广局及影城在9月25日上午将放映场次安排上报市局电影科(电话:2389377、18682887936)。
达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