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体)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保护未成年权益规定,为建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秩序和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按照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严格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规定,严禁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立电子娱乐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每半年要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对违规许可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强化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出版物管理条例》,规范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严把校园周边书(报)刊亭(店)等出版物市场准入关口,重点结合春、秋季开学时段,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教辅教材和封建迷信、色情淫秽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各县(市、区)文化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三、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网吧市场整治,采取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监管和错时执法方式,严厉查处单机游戏、擅自卸载文化监控软件和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强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特别是电子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治理,每年结合春秋两季开学时段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违规设立机型机种、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三是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娱乐场所噪音治理,认真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专项检查;四是定期开展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清理,严厉打击宣扬淫秽、暴力或违背社会公德等法律、法规禁止视频、曲目、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连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
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既是文化部门的职责所在,又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外部保障。加强部门与学校日常联动,增强学校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鉴别文化的真伪、善恶、美丑能力则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因。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学校联动,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建设。一是开展文化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让广大未成年人初步熟悉了解网吧、歌舞娱乐等文化市场禁止性规定,以及作出该规定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在保障青少年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利用“网迷”等社会现实题材,开展教育引导,让未成年人知道哪些文化消费、娱乐活动适宜参加,哪些不适宜参加,以及参加后会带来的不良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可以开展文化市场监管未成年人体验活动,体会政府、社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爱护,增强青少年的责任感、自豪感。
文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将纳入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度考评,其工作总结务必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市文广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附:达州市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达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2013年1月4日
达州市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组 长: 曾 军 达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副组长: 贺学利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长
向 前 达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市场科长
成 员: 吉光辉 通川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柏 炼 达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邹仕玉 宣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兰福川 万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鲜小波 大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渠生 渠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范齐平 开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联络人:向 前 电话:(0818)218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