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市文明办〔2013〕12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活动目标,扎实开展了关于开展“学雷锋月”暨“公民道德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层层动员,务求活动深入人心
接市文明办文件后,我局由分管领导负责,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原文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阐明了学习雷锋、奉献他人重要的社会和现实意义,深入普及了广大干部职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对广泛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争做优秀公务员”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人员及任务要求。由办公室负责,利用文广新网、简报、宣传栏等平台,广泛进行思想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全员参与,务求活动效果明显
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将“学雷锋月” 暨“公民道德宣传月”内容一并纳入文明劝导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每天由科室负责人带队,在指定劝导区域进行文明劝导,并开展向他人送温暖、解困难等活动。节假日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对广电家属院卫生进行了义务整治,得到广大居民一致好评。办公室收集了雷锋有关事迹、日记,制成宣传小册,及时下发广大干部、职工,促使大家常学雷锋精神,常做助人之事。并及时将文件精神转发了各下属单位,明确了活动安排及要求,做到活动全员参与,不漏单位、人员。
三、坚持不懈,务求活动长效机制
为防止活动出现雨过地皮湿、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局建立健全了学习雷锋活动的长效机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学习雷锋活动的具体方案,将此项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并与公民道德教育、实践育人、精神文明创建、年度绩效考评结合起来,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任务和要求,由办公室和宣传管理科负责思想宣传、日常教育、总结交流和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活动长期有效、常抓常新。
达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2013年4月5日